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25日晚间,汇金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兴网晟”)业绩承诺方肖杨缴纳的业绩补偿款1456.46万元。

公司此前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36.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肖杨、邹爱君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1.96亿元收购肖杨、邹爱君持有的云兴网晟36.40%股权。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肖杨、邹爱君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肖杨、邹爱君承诺云兴网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万元、4310万元、6520万元和9680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1280号)(以下简称“《审核报告》”),云兴网晟2022年度净利润为-2511.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4.56万元,低于承诺40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3.2条、第4.2.3条约定,业绩承诺方肖扬2022年应补偿的金额为2436.46万元,扣除后续股权转让价款980万元后,实际业绩补偿金额为1456.46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肖杨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项1456.46万元。至此,云兴网晟的业绩补偿方已遵照《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2022年度业绩补偿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汇金股份还要面对投资者索赔。

7月28日晚间,汇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3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汇金股份有天眼风险信息921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条,涉案总金额542万元;涉诉关系22条,开庭公告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