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13日盘后,ST富润发布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对“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解决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履行问题及目前进展情况;2020年度业绩补偿金额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因,目前已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解决该问题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回复。

ST富润表示,鉴于承诺人江有归、付海鹏原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泰一指尚创始团队成员,考虑到业务发展需要及保持团队稳定性,公司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业绩补偿问题。公司于2021年多次向江有归、付海鹏发送《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处理事项的告知函》、《关于尽快履行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事项的告知函》,经多次催告后,承诺人于2022年3月17日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00万元,但后续未再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对2020年度业绩补偿事项,承诺人未能提出补偿方案,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委托律师向承诺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告,督促承诺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近日,公司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承诺人江有归、付海鹏按照承诺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2.64亿元,其中包括2019年度剩余业绩补偿款8261.64万元,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1.82亿元,并赔偿公司相应资金占用费。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已收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ST富润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ST富润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市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富润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富润共对外投资了24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6条,专利信息7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