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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二期”落地一年多来,面对更严格的监管制度,险企资本“补血”的需求大幅提升,为满足政策要求、谋求进一步发展,增资、发债日渐成为行业主体的“常规操作”。

然而,在行业高质量转型步入深水区、资本市场震荡波动的背景下,险企开启多渠道“补血”的同时,亦在渴求政策层面给予更多呵护。

就在市场翘首以盼之时,监管早已觉察到险企资本承压现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在不调整偿付能力红线的前提下,在最低资本要求、股票投资风险因子等方面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与此同时,明确差异化调节保险公司最低资本要求,引导保险公司回归本源的同时,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刚刚落地不久,险企补血新工具“永续债”发行也迎来新进展。9月13日,泰康人寿拟发行不超过200亿元永续债的申请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如今险企获批发行永续债,于行业而言,无疑是又一利好信号,或为行业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再次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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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央行和原银保监会出台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一年后,险企永续债发行迎来进展。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显示,同意泰康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也叫永续债,即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保险公司可通过发行永续债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永续债余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对于亟需补充核心偿付能力的险企来说,永续债可谓是“对症下药”。因为尽管险企资本补充工具多样,如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和债务性资本工具等,但资本补充债券、次级定期债券等属于附属一级资本,无法补充核心资本。而永续债可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提升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以这次喝“头啖汤”的泰康人寿为例,最新的偿付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泰康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3.29%。此次永续债发行,无异为该公司进一步提升偿付能力注入“强心剂”。

事实上,在今年上半年已经有险企发行美元永续债。中国太平3月10日发行20亿美元永续次级资本证券。

其实,对于市场而言,人民币永续债在中国其他金融行业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但对于中国保险行业来说还是新鲜事物。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偿二代二期”政策落地后,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承压,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永续债对附属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进行补充的需求真实存在。预计未来永续债或将成为更多保险公司青睐的资本补充工具。

不过也有机构人士指出,受资本实力与市场影响力等因素影响,大中型险企发行永续债更具吸引力。华泰证券相关研究报告就曾分析称,相较于非永续次级债,永续债存在减记或转股风险,且清偿顺序更靠后,预计将享有更高的品种溢价,头部险企永续债可能具备一定的配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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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二期”规则加强了资本认定标准,对实际资本进行分级,并新增了交易对手、大类资产及房地产集中度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等。自去年初实施以来,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出现了普遍下降。

不仅如此,由于近两年保险业步入高质量转型深水区,叠加资本市场行情震荡,部分险企经营利润受挫,致使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接连下滑。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而上述两项指标,较2021年第四季度末分别下滑约44.1个百分点和97个百分点。

因此,为了满足监管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今年以来,不少保险公司选择发行债券补充资本。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批复统计,2023年以来,共有9家保险公司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合计不超过686.5亿元,而寿险公司占据6家。从获批发行规模来看,中国人保和新华保险、泰康人寿3家发债规模站上100亿元,其余6家发行规模均低于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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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智慧保』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复整理

『A智慧保』梳理发现,获监管批复以来,多家保险公司已成功发行资本补充债。如中再产险成功发行40亿元资本补充债;太保产险成功发行两笔资本补充债,合计100亿元;农银人寿、利安人寿也分别成功发行35亿元和1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6月5日,中国人保完成发行1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等。

当然,除了发债外,不少险企也通过股权增资方式“补血”。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保险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充资本超80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540.47亿元的规模。其中,11家险企通过增资补充资本,增资规模为192亿元。

另据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还有多家险企增资计划“在路上”。如比亚迪财险拟增资30亿元、阳光人寿拟增资50亿元、北大方正人寿拟增资17亿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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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偿二代二期”规则落地以来,保险公司资本“补血”的需求度持续提升,这也折射出行业偿付能力面临挑战的客观现实。

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来看,截至今年二季度末,186家保险公司中,55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104家保险公司为B类,15家保险公司为C类,12家保险公司为D类。对比2021年末数据来看,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中,C、D类保险公司数量分别增加了7家和8家。

值得一提的是,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中,中小保险公司占据主导,但不得不说的是,在当下保险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冷清、中小险企经营艰难的大环境下,谋求资本直接“补血”的难度也显著增加。

面对险企资本补充和偿付能力上的压力,近期,监管也出台“及时雨”政策开始松绑。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二是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三是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

对于偿付能力承压的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险企来说,上述《通知》最直接的影响是,进一步优化险企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有助提升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

《通知》要求,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据东吴证券测算,以今年一季度保险行业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190.3%为样本,预计可以提升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15.2个百分点,将大大缓解中小险企的资本压力。

联合资信的研报指出,《通知》采用最低资本折扣计量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同时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保险公司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折扣比例,体现了监管对保险公司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并体现了国家对中小保险公司业务开展、稳健经营的支持,有利于中小保险公司更好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保险行业稳健均衡发展。不过,对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助益或许也只能是九牛之一毛,只是些许缓解,并不能彻底解决。

此外,在优化资本计量标准方面,对于《通知》提出的“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政策,有分析人士也指出,该比例上限提升至40%后,人身险公司的核心资本和实际资本有望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压力将得到缓解,同时也将引导行业更注重长期业务发展,回归保障本源。

总体来看,无论是近期泰康人寿发行永续债申请获批,还是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优化,皆能反映出政策呵护保险业稳健发展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