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2022年度业绩预告计净利润与经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贤丰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拘留等信息,收到交易所下发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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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披露违规,信披不及时

2023年7月下旬,深交所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七彩化学;证券代码:300758.SZ)下发监管函。

据公告,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270万元至400万元;而4月17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240万元至350万元;最终,4月26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77万元。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公司业绩持续下滑

2021年七彩化学分别取得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1.8亿元、1.53亿元,根据《2022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盈利270万元至400万元,同比下降98.50%至97.78%,预计扣非净利润亏损260万元至390万元,同比下降101.7%至102.55%。

公司表示,上述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环境、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销售结构变化导致综合毛利率下滑;开工率的不足导致固定成本分摊高,个别产品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预计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约1700万元,停工损失约2600万元。

而彼时,公司对2022年业绩的预计似乎并不准确,根据《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对2022年预计业绩进行更正,公司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40万元至350万元,同比下降101.33%至101.94%,预计扣非净利润亏损800万元至950万元,同比下降105.23%至106.21%。

公司表示,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部分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结果与前期预告时产生差异。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达成一致后,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得税费用等进行调整,该调整导致公司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出现更正。

据年报,七彩化学主要从事绿色环保高性能有机颜料及染料的研发和生产,同时以氨氧化技术为载体向高级有机新材料领域拓展,业务范围涵盖染、颜料、染颜料中间体、新材料及材料单体;染颜料服务于油墨、涂料、塑料等领域;新材料服务于石油/页岩气开采、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医疗器件、5G通信、挠性覆铜板等领域。

2022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2.0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7%;归母净利润-27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54%;扣非净利润-849.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55%。

毛利润方面,2022年公司产品染颜料、中间体及材料单体毛利润分别为26.23%、18.2%,同比分别下滑5.98%、下降6.33%;此外,2022年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42亿元,同比上涨63.07%,主要系本期停工损失增加、折旧及摊销增加、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金泰利华本期较上期增加1-8月合并数据所致;当期财务费用1692.48万元,同比上升43.45%,主要系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与此同时,2022年公司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463.06万元、298.6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30.81%、下降84.37%,而资产减值损失1652.83万元,同比上升466.91%,主要原因为开工率的不足导致固定成本分摊高,个别产品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业绩却依然下滑,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分别取得营业收入2.64亿元、归母净利润-1480.49万元、扣非净利润-1759.09万元,同比分别下滑18.45%、下滑160.06%、下滑161.46%。当期,受长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影响,公司财务费用仍然上涨138%。

公司被诉侵权,副总被拘留

2023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服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尼科)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对七彩化学提起的民事诉讼。先尼科诉讼请求涉及七彩化学及两名员工承担连带赔偿先尼科经济损失20047万元。而公司在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时,未及时就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3月15日才对外披露。

此外,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2月9日通过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贤丰(任期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家属知悉,王贤丰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为由进行拘留。而公司亦未及时披露王贤丰被拘留事项,直至交易所问询后,于2023年4月19日在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才予以披露。

但据问询回复,公司表示,先尼科的指控存在重大瑕疵,公司的技术信息并未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王贤丰先生亦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更不存在王贤丰先生伙同他人获取、披露、使用所谓的商业秘密行为。

而同时,公司称,2022年1月26日王贤丰向公司董事齐学博出具授权委托,由齐学博代为行使表决或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但公司通过王贤丰家属委托律师可以了解王贤丰先生的情况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做出指示和判断,不存在失联情形。王贤丰具备履职能力,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存在披露不及时及遗漏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诉。